姚有为网站留言板

留言数:70 总页数:7  第1页

讨论区方式查看 
朋友,您好!谢谢您的莅临!站长姚有为热忱欢迎您在这里留下您的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但敬告某些人不要在这里发布垃圾广告,更不要发布任何非法的信息。希望网友都文明留言,不要相互谩骂。另外,为了减少留言对空间的占用量,建议您用默认的5号字,不用大字体。谢谢合作!欢迎再来,友谊长存,祝您好运!
留言者
留言信息
本站维护员
管理员 GG

头衔:管理员
发言数:15

第70条留言
标题: 姚有为关于不接受任何记者采访的声明

姚有为关于不接受任何记者采访的声明

 

我是一个生活低调的人,我最喜欢的事情是:旅游、读书、研究、写作。我只是读我感兴趣的书,研究、写作我感兴趣的事。我有一个很长远的研究、写作计划,所以不喜欢任何人干扰我的研究、写作计划。

近年来有很多记者针对某些问题通过我的网站公开电话和信箱要求采访我,因为我不想得罪任何善意的记者,所以我不得不多次耐心解释。这样就严重地干扰了我的正常生活,也影响了我的研究、写作情绪,所以我决定今天在我的网站宣布这个声明。

每一个人有各自的生活方式,希望能得到记者先生/女士的理解,谢谢!

2008630

2008-7-1 19:29:47 邮件 主页 QQ
本站维护员
管理员 GG

头衔:管理员
发言数:15

第69条留言
标题: 本站临时公告

本站临时公告:

近日来轮子邪教徒采用连续发垃圾英语的方式攻击留言板,故暂时关闭了游客留言功能,欲留言的朋友请先注册。希望朋友们能谅解,谢谢!

详细情况参见站长的杂文《姚有为质问李洪志和潍坊的某些法轮功邪教徒:你们还有良心吗?》(http://www.yaoyouwei.com/zw/101-200/112.html)。

 

[本主题已被本站维护员于2008-7-29 17:40:00编辑过]
2008-7-29 17:40:00 邮件 主页 QQ
姚有为
版主 GG

头衔:版主
发言数:8

第68条留言
标题: 留言板更新说明

留言板更新说明

该留言板于2008210日投入运行。您若想查看原来的留言,请点击:老留言板2、我曾前的几个学生轮流帮我维护网站,他们的注册名是“本站维护员”。特此说明。

我热忱欢迎您在这里留下您的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但敬告某些人不要在这里发布垃圾广告,更不要发布任何非法的信息。希望网友都文明留言,不要相互谩骂。另外,为了减少留言对空间的占用量,建议您用默认的5号字,不用大字体。谢谢合作!欢迎再来,友谊长存,祝您好运!

 

姚有为(敬上)

2008210

[本主题已被本站维护员于2008-7-29 17:45:06编辑过]
2008-7-29 17:45:06 邮件 主页 QQ
三鹿受害者
MM

头衔:网友
发言数:1

第67条留言
标题: 请教姚老师

姚老师,您好!

我是甘肃的一个农村中学的语文教师,因工资收入低,而让女儿喝过三鹿毒奶粉,前些日子去医院检查,虽然我女儿没有患肾结石,但是我还是很担心。近来从网上看到这样一个报道:

【新网讯】新网108日从卫生部获悉,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工商总局和质检总局5部门,7日联合发布公告,制定三聚氰胺在乳与乳制品中的临时管理限量值。

公告称,三聚氰胺不是食品原料,也不是食品添加剂,禁止人为添加到食品中。对在食品中人为添加三聚氰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三聚氰胺作为化工原料,可用于塑料、涂料、粘合剂、食品包装材料的生产。资料表明,三聚氰胺可能从环境、食品包装材料等途径进入到食品中,其含量很低。为确保乳与乳制品质量安全,特制定三聚氰胺在乳与乳制品中的临时管理限量值。

公告规定,婴幼儿配方乳粉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为1mg/kg,高于1mg/kg的产品一律不得销售。液态奶(包括原料乳)、奶粉、其他配方乳粉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为2.5mg/kg,高于2.5mg/kg的产品一律不得销售。含乳15%以上的其他食品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为2.5mg/kg,高于2.5mg/kg的产品一律不得销售。(新网 董克科)

您能否谈谈您对这个公告的看法?谢谢!

2008-10-11 22:39:43 邮件 主页 QQ
废墟的召唤
MM

头衔:网友
发言数:12

第66条留言
标题: 谭力这个狗官啥时候才能滚出绵阳呀?????

尊敬的姚老师,你好!

       多次到你的网站,看了很多朋友关于绵阳狗官谭力的言论。感觉太阳要出来了。大家都好像看到了希望。

相信谭力这个绵阳百姓人人切齿痛恨的狗官一定要滚了。人们都称赞说姚有为老师是当代鲁迅。真的 ,绵阳人特

别是北川人民会上网的几乎都知道您的大名。都好佩服您的正气!不管谭力能不能滚出绵阳,这一方百姓都打心

里感谢您!!

    可是,现在看来,谭力背后一定有不可小视的后台,从省上到中央,一定是这样的。不然,民怨如此大,谭力

居然到如今都还在绵阳张牙舞爪!您说是吗?

   绵阳人民翘首期盼,狗官谭力快点滚出绵阳!!!!!!!!!!!!!!!!!!!

回复人: 废墟的召唤 回复日期: 2008-7-21 16:44:51 修改 Reply引用
但愿当前大事——奥运会后,中央有个说法。否则,这个社会就太让人失望了!!
回复人: 废墟的召唤 回复日期: 2008-7-21 16:58:17 修改 Reply引用
◎该留言为悄悄话◎
回复人: Bob90 回复日期: 2008-10-9 22:16:18 修改 Reply引用
Very cheap drugs : freebsd kern.maxfiles 34x9.5x15 swamper dr. kummetz ontario knives. msiexec.exe collector.exe suwannee sheriff.com www.motorcycle philippines.com.ph www.moraphine reactions.com http://tsnlrvds.cn/pqrromhssg/pharmacia-minn..html http://qgdrmrohx.cn/mgyysxe/pornotube-vs..html http://jzasmfdnh.cn/iithtpxcg/galaxy-inc..html http://ljxhnhg.cn/vszmbms/hms-warspite.com.html Thanks!
共7条回复记录— >>查看全部回复内容<<
2008-7-21 16:43:13 邮件 主页 QQ
mycxfox
GG

头衔:网友
发言数:2

第65条留言
标题: 姚老师借你的地方《请求各级媒体调查绵阳地区大量违规使用预制板建房一事》
尊敬的各级媒体朋友:
  你们好!我们是四川省绵阳市“芙蓉金城一期”商品房的业主,在此我们请求你们调查并曝光四川聚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遵守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在民用建筑中禁止使用预制混泥土板的通知》的规定,违规使用预制混泥土板代替现浇楼板,严重地损害了我们业主利益的这一事实。
  四川省建设厅于2003年11月4日下发了(川建科发【2003】323号)《关于在民用建筑中禁止使用预制混泥土板的通知》的规章,绵阳市建设委员会也于2003年12月2日向辖区的各县(市、区)建设局、质量监督站、有关单位转发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在民用建筑中禁止使用预制混泥土板的通知》的通知(绵建委函【2003】305号)。按照这省建设厅文件的规定:绵阳、德阳市城区规划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工程及绵阳、德阳市行政区域内2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住宅小区,自2005年7月1日起,禁止使用预制混凝土板作为楼地面板、屋面板和阳台板。然而四川聚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芙蓉金城一期(3-18)楼,土地使用权面积为82894.72平方米,开工日期为2007年5月底,竣工日期为2008年3月底(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2007)62,建筑工程许可证号为(2007)0052),该工程为六跃七层砖混结构,除厨房和卫生间外其余部分楼板均为预制板(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出具《建设工程质量鉴定报告》川建质鉴字第002号)。四川聚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芙蓉金城小区项目从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施工图审查和质量监督等程序均是在四川省建设厅下发的《关于在民用建筑中禁止使用预制混泥土板的通知》之后进行的,理应该严格遵守《关于在民用建筑中禁止使用预制混泥土板的通知》的规定,而该公司公然违规使用预制混泥土板代替现浇楼板,这显然是无视国家法规置广大业主利益为儿戏的极不负责极不合法的恶劣行径。
  四川省建设厅在《关于在民用建筑中禁止使用预制混泥土板的通知》中均明确规定:各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施工图审查和质量监督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此规定。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规设计和使用预制混凝土板,设计单位不得选用禁止使用的产品,施工单位须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对违规使用预制混凝土板的建筑工程,初步设计和施工图审查不得通过,监理单位不得签字,建设单位不得组织验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质量监督部门不得备案。对违规使用预制混凝土板的建筑工程,视为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构配件,按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和建设部《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令第81号)及相关规定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然而为什么芙蓉金城一期建筑工程从开发商到设计公司到施工单位到工程监理单位到施工图审查部门到质量监督部门再到建设行政主管审批备案部门全部置省厅的严规和建筑安全于不顾,让这个违规项目“过关斩将”一路绿灯得以修建呢???为什么绵阳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呢???这里面是否存在官商勾结的权钱交易呢???同时依据上述规定,四川聚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兴建的芙蓉金城一期项目(3-18幢楼)小区建筑可以视为使用了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构配件。按照我们与四川聚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十五条---商品房质量、装饰、设备标准的约定中的第一款:“出卖人承诺该商品房使用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该商品房质量符合国家和本省颁布的工程质量规范、标准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要求。 ”之约定,我们有权要求与四川聚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让其退还房款并赔偿由此给我们造成一切损失。就此事我们部分业主代表于2008年6月28日向四川聚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交了要求退房的协商公函。他们于7月1日在其网站上给予了:“四川省曾下发过川建科发(2003)323号文件禁止使用预制板,但这是地方性规定,不能作为建筑规范来强制执行。绵阳市、四川省内及全国其他城市都有通过国家审批通过的使用预制板的建筑。另外,绵阳市网上信访上,绵阳市建设局也明确表示震前房屋建设可以使用预制板。”这样一份极不负责、自圆其说、强词夺理的回复。对于一个由省建设厅发布的禁止性规章,怎么可能由本应严格执行的开发商说不能作为建筑规范来强制执行就不去执行呢?这是对省建设厅根据《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09号)及《建设部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细则》(建科[***]222号)的要求,为提高建筑工程质量和建筑物的抗震性能、消除建筑工程的质量通病、保护和改善环境、大力发展商品混凝土和推广散装水泥、促进行业技术进步及出于保护人民生命及财产安全而制定的这一严规的一种藐视和公然挑战。同时我们部分业主就此事向绵阳建设局咨询,绵阳市建设局一位姓胡的科长一会儿说:“省建设厅的文件与国家法律相违背,绵阳不执行。”一会儿又说:“省建设厅的文件没有经过行政许可法的许可,绵阳可以不执行,并说业主是借题发挥,要是业主都这样闹,绵阳、四川乃至全国的房地产行业就无法发展了。”我们就更不明白了,不禁想问:作为政府的行业主管部门,怎样才能促进一个行业健康发展?主管部门的职责是损害一方的利益,以保证另一方利益的最大化吗?对于一个由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禁止性规章怎么可以由一个本应严格执行的下级主管部门说那么多牵强附会的可以不执行的理由来呢?法规的威严何在?上级的威严何在?
  据重庆晨报《建筑专家揭秘:什么样的建筑预防地震》中的报道:“预制板为房屋倒塌的罪魁祸首” 中煤重庆设计研究院建筑专家兰京不久前也前去灾区北川勘测灾情。他介绍,预制板的大量使用是此次大地震中建筑大范围倒塌的主要原因。预制板与框架结构相比,其整体性差,而框架结构则在地震中不易整体垮塌。另外常德新闻网中《预制板建材 还能挺多久?》也介绍说:“预制板房沦为夺命杀手。”
   国家一再强调要执政为民,以人为本。如果人的生命都没有了还谈何以人为本呢,所以人的生命才是最重量的,而此次的纹川大地震中再次暴露出预制板房屋抗震性差的缺陷。为了人民的生命安全我们地主政府理应亡羊补牢、防范于未然。像芙蓉金城这种公然违规又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使用预制板房产就一定不能让其交付到业主手中,否则就等于交给了业主们一颗不知什么时候就会爆炸的炸弹啊!
  对于这样一起法理清晰的违规行为,开发商却以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嘴脸,在我们多次电话或当面与其交涉中动不动就是一句:我们的设计图和施工图是经过绵阳市建设局等机关批准的。一下把责任踢给了绵阳市建委局等机关,有本事你们去告我们啊,去告绵阳建设局啊。好像他们万分有理一样。他们口口声声说使用预制板的房子是安全的,但为何在5栋的三单元又要使用现浇板来建设呢?原来那一个单元是开发商自己使用的(据说是其法人代表何峰的住处)。他们之所这样态度蛮横,胆大妄为主要是因为其在同我们业主鉴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在有关争议解决方式给我们限定了只能通过向绵阳市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的方式来处理,而由于他们在绵阳神通广大,既然可以让绵阳市建设局公然违规审批也就有办法让仲裁委员会作出偏向他们的仲裁决定,所以他们很自信,认为我们小小的业主只会是任他们宰割的羔羊。作为普通百姓的业主我们深知官商勾结的厉害,难道我们只能花毕生的血汗钱买下一套套不合格的房子吗?难道我们只能住在这种也许在不知道什么时候发生的大地震中就会被自己花钱买的房子倒下的预制板砸死或掩埋吗?不。我们不要使用了不合格建筑材料及构配件的房子,我们不要不安全的房子,我们要通过合法的途径来保护我们的权益,所以请你们媒体能帮帮我们,请求你们就从四川聚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到芙蓉金城项目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严重违反了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在民用建筑中禁止使用预制混泥土板的通知》的规定和绵阳市建设主管部门和质量监督部门违规审批与备案的背后原因进行调查和曝光。(同时据我们掌握的准确情况,绵阳现在很多这种明知违规,依然得到了审批与兴建的房产小区,如:科大花园,凯丽滨江,锦秀山城,城东逸景,兴发明居等,这点可以在绵阳搜房网上查到相关证据)我们全体业主真诚的谢谢你们!并提供一切与调查相关的协助。
  
   此致!
  
  芙蓉金城一期全体业主
回复人: mycxfox 回复日期: 2008-9-20 16:14:58 修改 Reply引用
更多信息 http://my.kejicheng.cn/wq/
 绵阳房产房地产维权网
2008-9-20 16:11:03 邮件 主页 QQ
三鹿人
MM

头衔:网友
发言数:1

第64条留言
标题: 我为我的母亲鸣不平

我母亲被政府免职了!

鉴于三鹿集团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田文华对事故负有很大责任,石家庄市委已作出决定,责成新华区委免去田文华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职务,按照董事会章程及程序罢免田文华董事长职务,并解聘其总经理职务。

我母亲田文华被冤枉了!!!3小时前,我写的上一篇文章,请网友们不要污蔑我妈了,很快在网络上流传开,在此我要更进一步的说一说我母亲的境况!

我妈已经好几天没有回家了,本来我不想说,但是看到网友的激愤,我不得不说出事实。

在三鹿奶粉彻底立案,承认添加化学成分的时候,我母亲就被软禁了。也就是说,三鹿的应急处理方面,都是在我妈的主管部门进行的,因为我妈没有权利,也没有机会做一个全面的,对得起社会的处理结果了。

三鹿,一直是石家庄三宝之一,是石家庄人的骄傲,是政府的纳税大户。出现这件事情之后,石家庄市政府、河北省政府,高度关注,因为他们不想把事情闹大,但是事情还是闹大了!

我很气愤,我也很为我的母亲鸣不平。我妈是最高管理者,出现这种事情有很大的责任,但是凭我对我妈的了解,我妈是一个敢做敢当的女强人。出现这种事情,我妈会尽最大努力处理好的,也会给全国人民一个好的交代。但是政府已经不再给我妈机会了!
我感觉我母亲很冤枉!因为污蔑我妈的言论都是我妈被限制自由之后出来的,主管这件事情的已经不是我妈了!为什么还要骂我妈???

我妈不是不负责任,是没有负责任的机会!

如果让我妈处理奶粉事件,我相信我妈会做的很好!

在女儿眼中,我的母亲田文华永远是最棒的!我永远支持她!

我妈是三鹿董事长,不要污蔑我妈!6小时前

我妈妈就是田文华,三鹿集团的董事长,这两天我妈很劳累,人瘦了一大圈。看着母亲劳累的样子我很心疼。

三鹿这次事件,对于三鹿来说简直就是一个灭顶之灾,可偏偏发生在母亲管理期间,我只能叹息了。

目前我也在三鹿工作,我做为一个三鹿人,希望大家能够放过三鹿。

其实,各家奶粉厂都在用同样的配方做奶粉,三鹿只不过是撞在了枪口上。此时此刻的各家奶粉厂都沉默了,这就是无言的事实。

看到网友不分青红皂白就开始骂人,我心里很难过,我妈很可怜!不要污蔑我妈!

卫生厅、卫生部经常来人,吃吃喝喝,还拿红包,就是不干活,来一次就相当于敲诈一次,从来不检查,政府也有责任吧???

最后,希望大家放过三鹿吧!

回复人: 本站维护员 管理员 回复日期: 2008-9-18 20:51:46 修改 Reply引用
请浏览《姚有为给三鹿集团董事长田文华的女儿三鹿人一封公开》,网址是:http://www.yaoyouwei.com/zw/101-200/146.html
2008-9-17 10:33:35 邮件 主页 QQ
ys5885
GG

头衔:网友
发言数:2

第63条留言
标题: 无标题

    

回复人: 废墟的召唤 回复日期: 2008-7-28 16:44:11 修改 Reply引用
这个社会太黑暗了!!才几个月时间,被绵阳人民、北川人民无限崇拜、寄予厚望的姚有为老师如今都这样了,你还在这里发这些有什么作用呢???真是让人失望啊。中国,我们那么热爱的祖国、那么热爱的中国共产党,居然如此让他的人民失望!!!连姚老师都架不住他们的威胁(或许是利诱???),你我普通老百姓又能怎么样????

  我真怀疑我们的执政党现在是不是也被威胁了????谭力背后的后台究竟有多大????小平同志地下有知,该愤怒了!他一世清名,毁在谭力身上!!值吗?????小平的后人们!!!!!!

  绵阳人民,闭口吧。不要到这里来了。这里似乎也不值得我们信任和期待!让历史来判决吧。

  姚老师,我再也不会到你的网站来了。我曾经把你奉为当代鲁迅。今天才知道,委屈了鲁迅先生!!再见!~!!!

回复人: 目击者 回复日期: 2008-7-28 18:13:15 修改 Reply引用
我是姚老师的一个曾前的同事,我和他同住在环保局机关宿舍楼,我告诉大家一件罕见的“山东潍坊7.22警袭警事件”。2008722日晚9点左右,我正在客厅看电视,突然听到宿舍楼后面吵吵嚷嚷的,就关闭了客厅的灯,从后窗向下看。原来在姚老师的客厅窗子前有七八个人,我听见姚老师在怒斥那些人,但是我没有明白他说的什么。后来听说那些吵吵嚷嚷的人是警察,被姚老师拒之门外了。环保局是国家机关,警察居然在单位领导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夜袭环保局,再说,姚老师本身也是政法干警,所以这是一起罕见的“山东潍坊7.22警袭警事件”。姚老师事后对此没有做出任何反应,依然谈笑风生,像以前一样,所以任何人都不知道是什么原因,现在我终于明白了……我现在虽然还不知道夜袭环保局的警察是哪里的,但是我清楚他们的行为是严重违法的!我们现在还是法治社会吗?岂有此理!另外,姚老师是一个正直的学识渊博的人,我们都很尊敬他。我虽然仍然不知详情,但是我敢肯定,姚老师是绝对不会向邪恶低头的,现在社会上的很多事情很复杂,我请求朋友们不要轻易误解姚老师。另外,姚老师,如果我这个跟贴没有什么不妥,请不要删除。请姚老师不要猜测我是谁,但是到了必要的时候我会为你作证,因为我是事件的目击者!
回复人: 本站维护员 管理员 回复日期: 2008-7-29 18:16:18 修改 Reply引用
我只能对你说,如果姚老师是一个轻易随波逐流的人,他就不会赢得我们的敬仰了。我认为姚老师有三个显著的特点:正直、勇敢、足智多谋。有一次我遇到了一次挫折,我把详细情况告诉了他,他给我的回信只有一句话,大概是:只知道勇往直前的人充其量能当一个好的将军,只有能熟练运用战略退却的人才能胜任统帅。我们几个同学一致认为,如果在战争年代,姚老师或者被战死,或者是统率千军万马的高级将领。他永远不会当俘虏……
共7条回复记录— >>查看全部回复内容<<
[本主题已被ys5885于2008-9-10 11:29:52编辑过]
2008-9-10 11:29:52 邮件 主页 QQ
当地人
GG

头衔:网友
发言数:2

第62条留言
标题: 请姚党棍退党
姚党棍,我承认你很有才华,但是你用错了地方,成了共产党的一条狗,但是共产党并没用重用你这条狗,这就是你的最大的悲哀,赶紧醒悟吧,赶紧退党吧,只要你发表了退党声明,会立即得到很多金钱和荣誉……
回复人: 姚有为 版主 回复日期: 2008-7-25 9:09:17 修改 Reply引用
不谦虚地说,我对人性的本质问题的研究已经站到了世界的最前沿。我对心理问题也有些研究,所以我十分赞赏狗的一种难能可贵的精神,那就是对主子的无限忠心,这一点是任何一个人都做不到的。你说我是“共产党的一条狗”,我很高兴,只要共产党没有像苏共那样因为丧失民心被绝大多数的中国人抛弃,那我永不叛党!我将来即使因为受到某些赃官的迫害被开除党籍,我还是以一个真正的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一言以蔽之,请你转告你的主子:我热爱祖国,永不叛国!我忠于党,永不叛党!不要再来这里傻扯淡!
回复人: 笑开怀 回复日期: 2008-8-11 17:17:34 修改 Reply引用
此为威逼,哈哈,见识了。谢谢!
回复人: 栀子花 回复日期: 2008-8-18 4:23:54 修改 Reply引用

姚老师,别回复这些无聊之徒!

共4条回复记录— >>查看全部回复内容<<
2008-7-23 11:29:57 邮件 主页 QQ
笑开怀
GG

头衔:网友
发言数:4

第61条留言
标题: 一点想法

另外,刚看了部分其他人留言,个人觉得,对于敌人,应该毫不留情予以消灭。我们大家的时间都是有限的,在我们与他们对骂的时候,就已经上当了。因为我们的时间是千金不换的,而敌人是可以花钱买时间的,这样我们的损失是很大的。只要其暴露并经确认,应该马上删除,免得浪费大家的时间。这样的话,网站平台就可以有更多的时间做宣传、教育,向更多的看不清问题实质的群众摆事实、讲道理,挽救更多的迷途之人,我相信“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这句话。毛主席教导我们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我认为这是正确的。

匆忙之间,一点想法,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2008-8-11 17:36:49 邮件 主页 QQ
70 条主题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 页次:1/7页  10条主题/页 转到:

搜索: 发言主题 发言内容


    说明:1、该留言板2008年2月10日投入运行。您若想查看原来的留言,请点击:老留言板2、站长曾前的几个学生轮流帮他维护网站,他们的的注册名是“本站维护员”。特此说明。